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仙侠 > 凡人修仙:开局十倍修炼时间 > 第204章 故人相见?

作为大夏都城中最豪华的酒楼,其看门的自然也是修仙者,且修为也不比林浩差。

加上其模样周正,身材魁梧,衣着华丽,与其相比林浩着实寒酸了些。

他倒像是看门的。

被拦住的林浩神色如常,不卑不亢地反问道,“是乐清与奚颐请我上去的,难道他二人的身份上不得这登仙楼的台面?”

方才二人的喊声,对方不可能没有听到,如今还拦下他,无非是二人暗中吩咐其刁难自己罢了。

想二人不外乎是想报一报先前自己暗中于二人体内埋毒之仇。

林浩心中明白的很。

阻拦之人闻言面不改色道,

“我并非有这个意思,在下识得乐公子与奚公子身份,他们自然可以随意进出登仙楼,现在的问题是,阁下身份不明,我总要为登仙楼内的人负责不是?”

“呵,想知道我的身份?”

林浩轻笑一声后,冷下脸来,厉色道,

“想知道我的身份?你可以去问问姜辰,他你总是认识的吧?让开!”

他可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乐清与奚颐想要在这个时候看他笑话,他更不能称他们的心。

想要同他们一起去参加婚宴,当一个下人可不够格。

所以他也是直接搬出了姜辰的名字。

这人给了他天命,在他体内培养出了天命玄鸟,可以说虽然没有深交,但二人的关系无形之中,已经很深了。

如今借借他的名头,也无可厚非。

姜辰这两个字,在旻阳城的分量自然不言而喻。

加上林浩的冷脸,与抬脚便走的行为,让看门之人一时难以决断。

姜辰的姜,可是三大家族中的姜!

再加上太子同辇的少祭司之位。

在这夏朝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且仅凭“姜”姓,他就能与太子姒癸平起平坐。

所以即便林浩看起来平平无奇。

但敢在说出这个名字后直接闯进去,他一个看门的,不得不认真对待了。

更何况,拦住对方本就是乐清二人的吩咐,可知此人也有一定身份。

或许他真与姜辰有关系。

要是因为这事惹到了不该惹的人,他怕是命都要没了。

最终他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浩昂首挺胸从身旁走过。

斜倚栏杆的乐清与奚颐此时也是眉头紧蹙地互相看着。

大夏气数将尽,可与这三大家族无关……

林浩竟能攀上这个高枝?

他凭什么?

仅凭一张嘴?

他们也有嘴,可没有这个胆子,敢拿姜辰之名信口开河。

“他与那商国公主关系匪浅,此事或有可能。”

思忖片刻,乐清整了整衣冠,向着奚颐传音过后,转身去迎林浩。

像他们这些能够常年代表家族抛头露面的人,可不是纨绔子弟,脸变得可比翻书还快,能屈能伸,朝令夕改,不过是一念之间。

奚颐也是面带笑容,跟了上去。

尚未临近,乐清便一脸抱歉道,

“倒是在下失礼了,忘却这登仙楼有着不成文的规定,让林兄受委屈了,好在没有造成太大问题,待会我自罚三杯!”

一旁的奚颐跟着笑呵呵地打趣道,

“你自罚三杯,我也自罚三杯,一壶好酒就都落在我们肚子里了,我看这顿饭就由我们两个来请为好。”

二人一唱一和,将此事糊弄过去。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二人也确实又给了林浩面子。

林浩虽然心如明镜,但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与二人计较。

毕竟,他想要参与婚宴,还要靠二人出力。

“大家都是老相识了,一些小事,不足挂齿,谈不上什么罚不罚的。”

林浩笑着很自觉跟着二人指引走在前方,说着他自然而然地回头,用着颇为老气的语气道,

“多年不见,二位兄台风采依旧,修为精进不少啊。”

言行举止之间,他将自己置身于比二人地位高半截的地步。

这不着痕迹的表现,让乐清与奚颐心里非但没有不满,反而有些打鼓。

毕竟,牵扯到姜辰这个名字,他们不得不慎重对待。

“林兄才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修为进步神速,可谓是平步青云,我等还是差了些。”

乐清此话一语双关,也摆低位置。

对他来说,摆低位置也不过是言语之中的事罢了,他真正的身份地位,并不会因此而跟着降低。

这便是他们这些人能够左右逢源,变脸极快的根源。

只要家族不倒,他们的地位永远不会随着三言两语而变低。

一旁的奚颐与他表现一样。

二人能当朋友,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若林浩真和姜辰关系匪浅,在这旻阳城他横着走、竖着走、滚着走,都不会有人敢挡路。

在大夏,这个名字的威慑力,就是这么强!

一点小面子而已,若真能搭上姜辰的关系,他们把自己嫁出去都不觉得丢人!

所以,二人笑着将原本只打算戏弄一番的林浩,客客气气地请进房中。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