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斗罗大陆之刘小枭传说 > 第六百四十四章 隐约的曙光

熟悉的天空,熟悉的环境。

刘小枭和张诗雯行走在怪物学院内,相互交谈着。

“综合目前得到的情报,邪帝是八十万年的邪眼暴君主宰,从年限上看,和斗罗大陆那一个应该有些联系。”刘小枭说道,“而‘基础’的实力比邪帝更强,还能召唤黑帝的分身或者投影。她们还有那种增幅装置,将她们的实力提升了大半。光凭我们,没有任何胜算。”

“也就是说,不能指望击败对手,而是要另寻出路?”张诗雯问道。

刘小枭点了点头,“从作用范围的角度考虑,对方如果想要蒙蔽天机,一定会在怪物学院内设置一些什么,如果能够找到,或许可以成为破局的关键。现在距离袭击到来还有一些时间,虽然不可能将所有人带走,但至少有找到那蒙蔽天机之物所在的可能。如果天道运势恢复正常,凭借命运之眼,我应该能够找到一条活路。”

目的很明确。

想要通关,要动用命运之眼。

想要动用命运之眼,首先得把搅乱天机的东西找到。

刘小枭的眼中紫意内蕴,眉心处散发出金光。

一条条命运的丝线似乎模糊了许多,即便想要看到些什么,却也十分模糊,看得不真切。

命运,那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过往的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这一点。

对方所能做的,也不过是蒙蔽天机,不让他们推演罢了,并不是真正改变了命运。

刘小枭一处处探查,精神探测共享释放而出,与张诗雯一同寻找着目标。

时间推移,远处的大战已经爆发,但刘小枭没有去参与的意图。

与其去白白送死,倒不如继续寻找破局的可能。

紫极魔瞳全力催动,幽冥灵猫武魂让他在夜晚中也能看得清楚,灵眸武魂让他的视线更远、更清晰,眼之所见还要胜过精神探测。

或许是因为三眼金猊带来的好运,刘小枭很快就发现了他的目标。

怪物学院的人工树林深处,有一名男子正盘坐于一尊大鼎上。

鼎类武魂,刘小枭当初也曾见过,萧萧的三生镇魂鼎就是器武魂中绝对的顶级存在。

鼎乃是国之重器,可镇压一国气运,欺天自然没有任何问题。

在刘小枭发现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同样发现了刘小枭,目光转来。

刘小枭神色凝重,对方的精神力分明还只是停留在灵渊境高阶,可却能发现他的存在,这只能说明,对方已经是一名超级斗罗,而且在这条路上走得相当远,领悟天地法则的程度相当精深。

没有什么好说的,双方都知道,彼此是敌非友。

“鼎定九州。”古怪的音节从那名男子口中发出,三字斗铠随之穿戴在身上,斗铠领域迅速扩张开,与魂技相结合。

暗黄色的光芒以大鼎为中心迅速扩张,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沉凝了几分,一股无形的吸力自下方传来。

“魂咒!”刘小枭第一时间认出,对方的武魂是九州鼎,一种强大的控制系器武魂。

鼎类武魂往往能镇压国运,这与一人、一族、一物、一地的气运不同,国运更加缥缈莫测,往往需要建立一国后,由广袤的领土、悠久的历史、庞大的人口与民心的向背来决定。像天煞孤星武魂、凶刀噬灵、天地禁区等所具有的厄运,根本不足以和庞大的国运抗衡。能够大规模影响气运的,也只有帝皇瑞兽、神器等存在。

如果对方是以九州鼎干扰了天机,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超级斗罗级别的九州鼎魂师,封锁一地天机,并非难事。

不过——

“为什么他会使用魂咒……”刘小枭很清楚,有关非辅助系魂师的魂咒的知识,只有海神阁藏书阁有,除了内院弟子以外,是不可能学到的。

莫非,对方曾经是史莱克学院的内院弟子?

刘小枭分析着的同时,张诗雯已经释放出了传送光环,将他们传送到了远处。

感受着对方身上的魂力波动,刘小枭微微皱眉。

九十八级的超级斗罗,加上三字斗铠,实力已经堪比极限斗罗准半神了,哪怕是他们两人联手,也未必能够取胜。

就算胜利,另一边的战场也已经出现伤亡了。

但是,至少也要击倒眼前的敌人,让命运之眼暂时恢复作用,寻找到一条生路。

战斗,一触即发。

……

与此同时,天斗大陆南部地区,天圣城。

天圣城中心,三座巨大恢弘的神殿正在同时动工修建着,以现代魂导科技的水平,再过几个月,这三座神殿就将建成。

而在三座神殿之外不远处,有两名女子,一者身着紫衣,一者身穿绿衣。

忽然间,一名黑袍人突然出现在她们身前,摘下帽兜与面具,露出一副姣好的面庞。

“会议情况怎么样?”绿衣女子问道。

“一切顺利。”黑袍女子点了点头,“‘复兴’计划将在几个月之后进行,具体时间依‘智慧’的‘孤岛’计划完成时间而定。”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