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我同时穿越诸天万界 > 第一百四十一章 新同学,少年侦探团成立

“我才不要呢!我要早早长大,这样就不用一直被管着了。”这是步美的回答。

“长大就可以一直看假面超人了。”这是元太。

“你怎么突然这么问?”光彦奇怪的看着时奈川。

“没什么。对了,工藤新一快走了,再不去要签名,这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了哦。”

“啊,糟了!”

三个小鬼追上工藤新一还有毛利兰,索要签名,时奈川则是拦在了琴酒和伏特加身前。

“叔叔,你是不是明星啊?好有气质啊!给我签个名吧!”

琴酒眯着眼睛,身上散发的冷气更加逼人,他低头俯视着时奈川,声音冰冷道:“小鬼,让开!”

“这个声音好有型,叔叔,就给我签一个吧!”时奈川一副可怜兮兮外加随时涕然泪下的样子。

琴酒眼皮直跳,眼神瞟向不远处还未离开的警察,心里盘算着要不要签。

伏特加身为合格的小弟,见到老大有些为难,便打算亲自出手。

因为有警察在,他不好吓唬眼前的小鬼,只能装作和颜悦色的样子,“小鬼,我来给你签名吧。”

说着,伏特加就伸手要拿走时奈川手中的笔和本子。

“不要?你一看就是个小角色,我要这位酷酷的叔叔签。”

“你这个小鬼子!”无缘无故被一个小孩子鄙视,伏特加大怒,手下意识的伸向腰后的手枪。

“伏特加!”身后响起琴酒的声音,伏特加身体一顿,随后后退两步站在琴酒的身后。

琴酒目光如死水般注视着时奈川,时奈川则是以可怜巴巴的眼神回应。

双方注视将近十秒,最终琴酒败下阵来,留下了亲自书写的大名。

“走!”

签完字,琴酒带着伏特加如风般消失在人群之中。

步美三人这个时候也要到签名走了回来,其中元太率先看到时奈川手中的签名。

“琴酒?这是谁?很有名吗?”

“在另一个世界可是大名鼎鼎哦。好了,我们也该回去!”

为了防止被追问,时奈川直接带头率先离开。

走到游乐园外面的大门口,他就看到奔跑远去的工藤新一,以及伸手想要拉回工藤新一的毛利兰。

“他走了,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一种预感。一种以后,再也见不到新一的预感。”

时奈川站在毛利兰身后,一本正经的念着台词。

“你…!”毛利兰转过身,面带震惊的看着时奈川。

“兰姐姐好。时奈川,公交车快到了,我们赶紧走吧!”步美带着元太和光彦急匆匆的跑来。

“再见,兰姐姐。”

看着远去的四个小鬼,尤其是其中的时奈川,毛利兰心中不好的预感越发沉重。

………

第二天,帝丹小学,一年B斑班。

“各位同学,大家安静。”小林澄子站在讲台上,“今天,有一位新同学加入我们。”

时奈川趴在桌子上,眼皮动了动,就看见一个带着眼镜的小鬼走了进来。

“自我介绍一下吧。”

“各位同学好,我叫江户川柯南,请大家多多指教。”

相比到来的柯南,时奈川对他戴着的眼镜更感兴趣。

眼镜一戴,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居然都不认识了,只能说这眼镜很柯学。

叮铃铃…

刚放学,步美就拉着时奈川和元太、光彦追上了新来的江户川柯南。

“柯南同学,你刚来肯定很孤单吧!我们是来跟你做朋友的。我叫步美,这个胖胖的叫元太,瘦瘦的叫光彦。”

“我叫时奈川!”

时奈川没等步美介绍,率先开口。

“不用了。”柯南无奈,他一个大人,哪有心思跟一群小鬼交朋友。

“我们要跟你做朋友,你不愿意吗!”

“对啊!”

元太和光彦的附和使得柯南翻了翻白眼,这两个小鬼就是附声虫。

“我们打算去博物馆玩,柯南一起来吧!”

“不用了,我还有事情!”话还没有说完,柯南身体已经转了过去。

结果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好像撞到了铁板上,直接坐到了地上。

还没等柯南回过神来,他就感觉身体一轻,被什么人给提溜起来了。

“元太,你跟他废话什么。既然违背步美的话,直接无视就行了。好了,人交给你,我们走吧!”

随手将柯南丢给元太,时奈川在头前领起路。

“为什么是我?”元太不情愿。

“谁叫我们这群人里,就属你体格最壮!你可是我们中最强的,自然要为大家承担压力了。你说是不是啊步美?”

“没错哦,元太,遇到危险就要靠你挺身而出哦!”

听了步美的话,元太瞬间挺直了腰杆,“放心吧!交给我元太了!”

五个小鬼背着书包,一路来到博物馆,逛了一卷后兴高采烈的。

全程只有柯南一人闷闷不乐,只能全程充当监护人,防止几个小鬼跑丢、捣乱。

“不过,这家伙好大的力气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